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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grassro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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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- 04/15/2007 : 18:5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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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前言
近年、隨著旅遊業的興旺,為了催谷消費,本地大型商場越建越大,亦越發美輪美奐。大型地產商佔據了全港各個主要商場,大量投資去豪裝每個角落,每逢節日時,情形更見誇張,地產商不惜花費裝修,建設主題式大堂,連#21408;所也是極盡金碧輝煌、清潔至滴水不染的程度。
然而,豪裝背後,那些默默耕耘的基層工人境況,似乎並沒有太多人了解,所以,我們希望透過這次的落區調查,了解現時商場工人的處境,以及他們是否得到合理的待遇。
2、調查方法
在今年的七、八月期間,於14間由本地不同財團所擁有的大型商場內進行問卷調查,成功訪問了147位工友,在訪問的過程中,發現工人除面對一般工資極低、工時過長等不合理的狀況外,更有外判商不惜違反法例,搾取工人的基本保障以此從中取利。
3、調查結果 i.工資極低: 這些商場的工人工資約為平均時薪$15-$18不等,月薪一般為$4000多元,人工極為微薄,另外,負責商場的廁所工,以及一些較年長的工人,工資會更低。
商場名稱 工資$(時薪/月薪) 工時 新世紀 13.8/5000 12 淘大 14.3/3900 10.5 apm 15/4,500 10 新都會 15.8/3,800 8 南豐中心 16.5/4300 10 德福 16.5/4300 10 荷里活 16.9/4400 10 表1•部份商場的工資及工時水平
不少工人指出按現時的消費物價指數,以這樣微薄的工資根本無法維持家庭一般最基本的開支,如住屋、食物、水電媒、醫療、交通、子女教育、雜費,加上外出工作所需的開支等,連最基本的生活也無法應付,莫說是支付其他消費如儲蓄、娛樂、以及個人發展等開支了。
開支項目 金額 收入項目 金額 屋租 $2400 工資 (工作16小時) $6000 水、電、媒 $1000 電話費 $100 外出工作開支 $300 食物 $2000 交通費 $300 子女教育、開支 $500 醫療 無法支付 總開支 $6600 總收入 $6000 結算 ($600)
表2•一位淘大工人指出她的收入無法應付日常家庭基本開支 (以每月,一家四口作單位)
ii.工時過長 調查發現全職工人工作時間一般為12小時,但亦有某些工人的工時長達16小時,工時不但過長,而且工作範圍亦大,如有廁所工人需要一人負責清洗十個廁所,工時長,工作量多,加上很多工人年紀亦大,工人辛勞情況可想而知。
iii.巧立名目,無理扣薪 公司以雜費、掃帚費、消耗費等不同名義,無理扣減工資 $ 10至 $50不等。在本來已如此微薄的工資下,外判商仍為圖利而扣減工人薪金,是十分卑鄙可恥的造法。
商場名稱 費用名目 金額 支付密度 apm 雜費 $10-$15 每月 新都會 掃帚費、消耗費 $34 每月 淘大 制服費 $50 每更換製服時收取 表3:各商場以不同名目扣薪情況
iv.工資變房津,公然違反勞工法 有工友的每月工資中,有一半被命名為房屋津貼。現時,按法例,房屋津貼部份不用供強積金,大財團允許外判公司以房津為名代替工資,是變相騙取工人的強積金。
apm的工人指,他們月薪有$4500,傭主理應為他們每月供款約$200的強積金,但因他們的月薪中,有一半被命名房屋津貼,故此,公司每月只需為工人供款約$100便可以。另外,南豐中心的工人指他每月工作15小時,薪金為$6500,但公司上報他的工資為$3250,故此外判商只需供每月$165的強積金,而且合約由公司保管,工人不能接觸。
這些手法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地剝削工人的權利,而財團竟然容許外判公司公然違反勞工法例,這些手法不但不合理,亦令工人的退休生活缺乏保障。
在調查的過程中,其他商場工人多指他們不知道公司有沒有為他們供強積金,這不但帶出強積金制度的不透明性,亦表示以上的個案只反映了問題的冰山一角。
v.監管嚴、無休息 監管極為嚴緊及不合理,在這樣長的工時下,全日不准許員工坐下休息、不准談話、不得離開廁所、甚至不能飲水,加上巡查極為嚴緊,令工人飽受沉重壓力。工人工作性質不但操重,而且十分厭惡性,無理剝奪他們基本的休息乃極不人道的做法。
商場名稱(監管情況) apm:全日不准許工人坐下或飲水、每次只能容許一人到後樓梯稍作歇息。即使在平日工作期間,工人之間也不能談話,巡查非常嚴密 朗豪坊:沒有休息時間、工作12小時的工人用膳時間要分開兩段,而每次只有半小時、管理嚴 新都會:全日被困於廁所內、不論休息及喝水也不得離開廁所 德福:全無休息時間,有工人指吃飯時間只有15分鐘 表4•商場對工人的監管情況
vi.不願提供足夠的工具 提供足夠的工作用具以及保障工友的基本物資是公司的責任,但有工人指外判公司只提供小量的口罩,甚至要工人用完再洗再用,工人平日工作時需要接觸大量骯髒的污物,但公司竟然連這樣基本的物資也不願意提供給工友,實在難以置信。
4、結論
財團眼中只有錢、工人辛酸無人見 以上調查的商場均為香港有名的大地產商所擁有,在經濟一片唱好下,財團的營利不斷上升,就以其中的新鴻基地產(新地)為例,新地年年賺錢,去年中期純利60.79億元,上升一成。為了吸引顧客,近年斥資10億元翻新旗下各個商場,單是新世紀廣場便用了2億元去豪裝,去年聖#35476;新年,新地更大灑金錢,花了2千多萬去做節日裝飾和推廣活動﹗新地聲稱旗下商場人流和營業額都增加,但是,新地考慮的只是乘機加商戶租金,從沒有想過維持金碧輝煌外貌所必須的基層工人﹗
錢、虛耗在硬件外殼;服務行業最重要的資產-----活生生的人------卻不獲得應有尊重和合理待遇﹗
外判工人也是人,財團不能薄待工人 現時,很多的大企業,也營造「企業除了賺錢,還應顧及社會責任」的企業文化。作為大老闆,理應顧及旗下商場工人的工作狀況及待遇,但在整個調查的過程中,我們不但發現工人工資過低,工時過長,以致很多工人也無法維持基本、有專嚴的生活;而且財團亦縱容外判商以各種層出不窮的手法剝削工人,包括無理扣薪、違反勞工法例逃避強積金供款、不給予足夠的工作用具、監管極嚴、不容許工人休息等。
服務可以外判,企業的責任和良心卻不能判出去。保障旗下物業工人的基本待遇,財團更有不能推卸的責任。
5、具體要求
基於以上的調查發現,我們強烈要求:
1.要求財團立即徹查以上所提及的剝削個案,並承諾作出交待及跟進;
2.基層工人工資過低,各個財團均為香港的主要大地產商,理應帶頭將工友人工資提高至民間提出的最低工資水平(即時薪不少於$ 30);
3.成立公開具透明度的監察機制監察外判公司,以確保工友得到合理的保障; i.成立專責部門和職位,確保承辦商遵從合約條款,以保障清潔工友的權益。 ii.要接受工友投訴。部門要作突擊檢查工友工資待遇,並要直接詢問工友,不能由外判商回答。此外,外判商要在工友的簽到簿上列明其工資,加上部門和工會的查詢電話,確保工友不會被欺騙。 iii.部門要列明在處理投訴時要保障工人,不得有不合理待遇,如無理被革職。 iv.部門要定期向公眾交代跟進情況,讓所有人也知道運作。 v.若發現承辦商有違反合約責任,部門要根據合約條款懲罰這些承辦商。如果外判商有犯罪紀綠,則永久不能再投標承辦公司外判合約。
4.向外界表態贊成最低工資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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