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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grassroo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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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34 Posts |
Posted - 07/02/2007 : 18:16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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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下流行講「社會企業」,不同社福機構大搞特搞社企,然而,社會企業又是甚麼呢?曾蔭權曾在一次公開場合指,政府推出社會企業是希望扶助弱勢,如促進基層就業、解決貧窮問題等,而社會企業的定位是應先發掘市場上的商機,因為沒有商機就等於這間社企不能發展下去;另外,商機之下亦要盡量是現時沒有私人商業公司願意做的,這樣社企的成功機會就更大了。
送你一招名叫「矛盾 」 社會企業成立理念冠冕堂皇,但細看曾特首在教大家成立社企的秘訣中,不難發現其話裡的矛盾之處:有商機但商家又不願意做的?令人滿腦疑惑的是既然存在商機、商業組織又怎會沒有興趣參與?這樣的例子恐怕連提出的曾特首也難以舉出,那團體要能成立到成功的社會企業似乎並不容易,如果寄望能達到特首所講的扶助弱勢這種理想,就更是天方夜談。加上,這種商機決定論的先「企業」而後「社會」式的社會企業,究竟是否真能達到滅貧扶弱之效呢?
金玉其外、敗萃其中? 觀乎現時眼下所見一些漸上或已上軌道的社會企業之中,大部份都是由一些較大型的社福機構組成,這些機構擁有的資本相對較多,以致在市場上要成立一所企業,相對較可行。但是,即使如此,他們當中仍會面對不是走向極端市場化就是辛苦經營至岌岌可危。不少機構是由政府先給予一筆創立的種子基金作開業,但當基金用完了,他們當中仍面臨無法經營下去的局面。在這樣的困局下,從事社企的員工也會因此面對低工資、缺乏就業保障的局面。另外,也有些從事服務業的社會業是倚賴接受外判工作來維持業務,而現時的外判標準是以「價低者得」作競投原則,故此,這類社企也只好壓低成本為求投得合約。在以上的情況下,表面上是社企百花齊放,同時攜手扶助弱勢,但骨子裡是變相製做出一個又一個的貧窮勞工。政府施展著掩眼法,將我們的視線一樣,好像令弱勢社群成功就業,而實際上做的是剝削、沒有基本工資、沒有自主權的去人化工作。
合作社作為另類出路 其實,社會企業並不是甚麼新鮮事,先別說這名詞在外國已大行其道,即使是在本地的非牟利組織中,特別是在金融風暴後期,也成立了不同形式的社區經濟計劃如合作社、時分券等。舉當中的合作社為例,它與社會企業的最大分別是,合作社是先有社會目的,而後才有經濟部份,換句話說,就是以「經濟」作為方法去實踐出當中的社會目標。而當中的經濟元素,亦以尊重勞動力、鼓勵勞動者(即從事合作社的成員)當家自主、並參與合作社內的運作及決策中,而以反對剝削的合作社中,更強調參與的社員能有合理的回報。除了社員內部外,合作社亦以社區作為其服務及回饋的對象,決不以牟利作為合作社的發展主幹。
在以上的目標中,合作社作為一種組織手法,希望能建立出一片天空,孕育出基層的集體意識,由社內的運作以至社會發生的事,一同關心和討論,並就不公義的地方,透過集體行動、建立一股基層力量。所以,合作社的目標並不單是成立一個又一個成功的經濟項目,因為這無助改變結構性的社會問題,而更甚的是希望成為一個建立社會運動之地,直指問題的核心,實踐出平等和民主的生活。
合作社能否提供合適的土壤孕育出基層集體意識、建立集體力量?是否能由個人的民主實踐延伸至關心、抵抗社會上不公義的結構問題?而合作社與社會企業之間是敵是友?以上問題,將在學習小組中一同討論、發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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